浙江杭州4月23日讯(记者朱海兵)省公安厅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最近一段时间,在我省个别地方发生的部分群众和学生自发举行的涉日游行示威活动中,极少数混迹其中的人员有投掷矿泉水瓶、损坏玻璃和灯箱广告等危害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违法行为。经查明,这些人绝大部分系有不良企图的社会闲杂人员。公安机关已将他们抓获,并将依法惩处。
该负责人说,近期在我省个别地方发生了部分群众和学生自发举行的涉日游行示威活动。这是由于日方在历史等一系列问题上的错误态度并不断采取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错误行为引发的。我们充分理解广大群众和学生的这种爱国热情,也希望日方认真对待中国人民的关切,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不要再做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情。
该负责人说,在涉日游行示威活动中,广大群众和学生是理智的,但也有极少数社会闲杂人员混迹其中,借机进行打砸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活动,损害了我省形象,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凡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的,必须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并在获得公安机关依法许可后,依法举行。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是违法行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信谣,不传谣,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也不要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传播鼓动游行示威的信息。对于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当前我省社会秩序稳定祥和。今年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治安局势持续平稳,事故和案件的各项指标均呈现全面下降的可喜势头。省公安厅负责人说,这一局面来之不易,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妥善处理包括对日关系在内的各种问题,坚决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珍惜和用好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既登高望远,又脚踏实地,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的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该负责人再次重申,浙江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保护在浙投资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浙外籍人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