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伤人引发邻里纠纷
吴山广场的夜晚成了宠物狗的乐园,但同时也让不少恐狗者望而却步。4月23日晚上8点,记者在延安路上看到了这样一个情景,一对青年夫妇带着一位五六岁的小女孩逛街,然而,当他们快要到吴山广场时,小女孩却说什么也不愿意往前走了。
“走啊,为什么不走了?”父亲不解地问。
“广场里有狗,我怕!”小女孩害怕地说。
当父亲说广场的狗不会咬人时,小女孩仍然不肯走:“我就是不去,狗太可怕了。”
是什么在这么小的女孩心里埋下了恐惧,女孩的父亲吴先生对记者说,两个月前,他们一家在吴山广场逛时,女儿看到一条狗挺可爱的,想上去逗一下,没想到那狗大叫一声,把她吓哭了,从此,女儿对狗就特别怕,听到狗叫都会哭。
说到这儿,父亲摇了摇头,对记者说:“小孩子最容易受到狗的攻击了,现在广场上狗太多了,害得我们都不敢去了。不仅是广场,小区里面都时不时地传出狗叫,真是有些心慌,我们向往的是安静平和的生活。”
如果说因为怕狗不敢去一个地方是爱狗者和惧狗者矛盾的一个体现的话,那么被别人的狗咬伤了,往往都会引发一场纠纷。
家住中山北路的董博先生前些天被狗咬了,那天他在逗邻居家的狗玩,当他正拿着一块肉塞进狗的嘴巴时,那狗可能是因为高兴过了头,把它的手指也咬了。
董先生认为,这是他邻居家的狗咬他的,应该由邻居赔偿医疗费,邻居却认为:“我又没让他碰我的狗,谁让它玩的,活该,我才不赔呢!”
杭州市疾控中心犬伤门诊的赵医生对记者说,随着狗咬人事件的增加,像这类因为狗咬人而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了。
权威声音
一户居民只能养一条小型观赏狗
对于养狗,有关部门有什么规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管理科有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对记者说,按规定,如果要在杭州养狗,首先是有杭州常住或暂住户口,有独户室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如果还没有本地户口,那就必须要有房产证,以证明他具有独户室,而且要养的必须是小型观赏狗,只能养一条。
以这个标准判断,那位德国牧羊犬主人谢勰就不具备养狗的条件,一方面他没有杭州的户口,另一方面他的德国牧羊犬不是小型观赏犬。而那位养着三条狗的李先生也没有养三条狗的权利。
除了符合条件之外,还必须有居委会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去杭州市农业局畜牧兽医总站打狂犬疫苗并领取犬类免疫证之后,才能领取养犬登记表。犬类主管部门在领到养犬申请报告后15天内为符合条件的养犬者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
按规定,小型观赏犬只能在晚上7点到早上7点这段时间内,由成年人束着犬链出户。而且,按《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像吴山广场、武林广场等公共场所是不能遛狗的,更不能放开狗链任狗撒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