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六子女却无人赡养
金华一八旬老人竟无安身处
“我有6个儿女,再过6天却要带着瘫痪的老伴露宿街头了。”4月24日,在金华市区金华水轮机厂宿舍里,82岁的章永发老人激动地对笔者说。在这间阴暗潮湿的小房间里,两张床、两张桌子和一只马桶挤在一块。章永发的老伴朱翠英躺在床上流泪。
老章是婺城区重点优抚对象。9年前,他的妻子瘫痪在床,欠下了4万元医药费,他自己也得了中风。老章说,原来,他们两人居住在罗埠镇下横街一间破旧不堪的老房子里,后来成了危房。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到在金华一家企业上班的儿子处居住。没想到,由于老两口的到来,增加了很多开支,引起儿媳妇不满,后来闹了离婚,他儿子流浪街头,既不回家,也不上班,最终被厂方开除。老章说,他儿子不在这家企业上班了,厂里要收回租给老人的房子。他们已经收到限期于5月1日前搬出的通知。眼看着最后的期限就要到了,想再租房,没有钱。那搬到儿女的家中呢?老人说:“儿子有半年没来了。5个女儿中3个成了下岗职工,日子也不好过。另外两个女儿是外嫁到农村的,日子也不富裕。怎么可能住到他们家呢?”老章的妹妹说,老章靠亲戚七拼八凑给点生活费过日子的情况,已经很多年了。平常,全身是病的老章,还得照顾半身不遂的老伴。
婺城区民政局长唐振华说:“现在,有些子女一时经济困难、负担较重,就淡化了赡养老人的观念。像老章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暂时给予帮助,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罗埠镇民政办主任姜云岳直接负责章永发老人的优抚问题。他说:“给老章再进行低保补助,已经不可能了。经济困难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藉口。”他说,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也是法定的义务。如果老章没有子女,民政部门还可以给予其他的优待。但现在,如果解决了老章的问题,别人跟着学,一遇到困难就不赡养老人,民政部门怎么办?老人的赡养问题,不能全部推给政府、推给社会。
“五一”马上就要到了,老章和老伴该怎么办呢?
编后:这又是一篇让人尴尬的稿子,有6个子女的老人却无安身之处。这几年,赡养父母这项法定的义务正面临着现实的挑战。家庭向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作用正在削弱,青年人孝敬、赡养老人的观念不断淡化,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关赡养的案件多了起来。要解决这类问题,首先是加强对青年人的教育,要让他们懂得赡养老人是自己的义务。另外,当有些老人面临无人赡养困境时,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当地执法部门要坚决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让老人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