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4月26日消息:在乐清打工的新疆人玛雅被情妇疏远后,竟拍下她的裸照,并以散发裸照相要挟,多次进行敲诈。近日,玛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家住柳市镇的郑某,七年前丈夫不幸去世。为了维持生计,郑某于2004年初在当地开了一间小卖部。去年5月份,一个名叫玛雅的新疆人住进小卖部对面的旅馆,玛雅经常到她小店买香烟,一来二往,时间一长,两人的关系发展到很亲密的地步。几个月下来,郑某意识到应该与玛雅保持一定距离。
玛雅见郑某有意疏远,心里很不是滋味。去年年底,他以回家过年为借口,要郑某去送他一程,郑某只好在柳市某旅馆与其约会。玛雅利用事先准备好的一部相机,偷拍下了郑某的裸照。郑某发现后要求玛雅归还,但他借口说要留作纪念,并称洗出来一定归还。
当天下午玛雅就将照片洗出来了,以公开散发裸照威胁郑某,并说:“想拿回照片,先付一万元。”
他多次向郑某相要挟,郑某迫于无奈每次都如期赴约,并在对方的强迫下发生性关系。在郑某的极力要求和答应支付一万元后,玛雅将照片和底片归还。但玛雅还是继续向郑某敲诈,郑某原以为玛雅那里已经无照片了,所以都不予理睬。结果,玛雅又从电脑中打印出几张照片,郑某无奈只好借钱去赎。
当郑某去亲戚李某家借钱时,李某问起原因,郑某将事情说了出来。
年后,玛雅到柳市准备从郑某那里拿钱时,被郑某和李某扭送进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