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男45周岁和女40周岁以下的建德市级及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要参与城乡对口支教。”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建德市教育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骨干教师支教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教师评职称必须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参加城乡对口支教和挂职锻炼的教师其人事关系与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与福利由原学校发放,每年享受市政府支教补贴。
挂职锻炼不少于一学年
《意见》要求,城镇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的同时,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到城镇派出支教的学校对口挂职锻炼。派出支教、挂职锻炼期限不少于一学年。骨干教师在尽示范义务的同时拥有对支教学校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权,在支教过程中,要担任支教所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任务,参加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并及时与教师交流探讨;每月至少上一堂公开课;参与教研组说课、评课;第一学期末提交一份改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一学年结束时,写出学年度支教述职报告。对口挂职锻炼教师要担任挂职锻炼所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任务,参加学校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一学期上公开课不少于两节;挂职锻炼满一学年时,写出学年度任教述职报告。
支教是升职、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为提高骨干教师支教、结对指导的实效,建德市教育局建立城乡对口支教、城乡结对指导教师的考核制度。参加城乡对口支教和挂职锻炼的教师,一学年结束后由支教或挂职锻炼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并写出支教工作总结;参加城乡结对指导的教师,一学年结束后写出结对指导工作总结或课题实验报告,由结对指导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职务晋升、评比先进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参加城乡对口支教和挂职锻炼的教师其人事关系与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资与福利由原学校发放,每年享受市政府支教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