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曾被误解成一种荣誉
对于今年的司法改革和陪审员上岗,民间掌声居多,“现在的陪审员是不是和电视里看到的那些差不多?看来我们的司法制度是在不断改进。”“这样的说法正说明我们的陪审员制度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说这话的是民建浙江省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严维鹏,作为一个在杭州中院干了10多年的老陪审员,他颇有感触:“事实上我们的陪审员制度已存在了好几十年。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这项制度上落实的力度却不是很好。很多时候陪审员由两大人群组成,一个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另一个是社区和街道离退休老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将此作为一种荣誉看待,而另一个人群中很大一部分都搞不清陪审员究竟该做什么。即使他们坐在这个位置上,也没起很大作用。”问题的关键在于陪审员的选定程序。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章靖忠告诉记者,在没有规范的选定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陪审员群体的素质就很难保证,同时选定的随意性也使得这些陪审员很难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而简单地将此看成是一种荣誉。
立法重槌促使陪审制落到实处
自从去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后,陪审员制度的完善真正进入实施阶段。法律界人士表示,全国人大第一次就陪审员问题单独立法,这本身已证明了此次司法改革的力度。裘韵梅在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做了多年陪审员,她对记者说,很明显这次是动了真格。以前陪审员都是单位推荐的,还从来没有对学历等素质设立过标准。但这次大范围出现个人报名,陪审员相对从前,在身份的多样性上有很大进步。“我就是看中这次司法改革是来真的,所以报了名。”钱向劲就是“毛遂自荐”型陪审员。他报名参加杭州市下城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他说,这样的形式使更多公民有机会参与司法审判工作,对司法公正的监督力度也将加强。曾经学过法律,后转行的他始终有股“学院情结”,这也是他报名的动机之一。他对记者说,“与法官平权”、“参加合议庭评议”、“对案件与法官共同裁决”这些字眼在他看来确实让人热血沸腾。虽然以前也有类似规定,但如今以单独立法形式确认,更让人确信陪审时代的到来。一个老制度的新操作,今天的陪审员制度被许多人这样称呼和想象。“这其中确实会存在一些问题,但至少比原地踏步的好。”下城区一名法官这样告诉记者,司法公正的理想要靠实际的工作来一步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