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定价要听证
■集中整治价格违法行为
前天,省物价局发出了加强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物价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制止住房销售过程中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经济适用房定价前先听意见
根据通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将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成本监审制度,按照国家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审核成本费用,对违反规定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剔除,对超过规定利润水平的要予以降低。
而在核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前,要采用座谈会、征询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意见,价格确定后向社会公示。
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的同时,还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价格部门将对宗地价格、楼面地价、建安造价、商品住宅和二手房的成交价格、物业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价格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等进行全面监测。同时,全面收集土地出让面积、销售面积、房地产价格指数等房地产市场信息,然后,定期在媒体、政府网站上发布,使消费者比较全面地了解住房成本、价格、供求等房地产市场的基本信息,提高房价等信息的透明度,从而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
集中整治价格违法行为
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还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价格监督检查,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除依法严肃处理外,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另外,各级价格部门还将在近期开展房地产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内容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者收取未标明费用的;利用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采取不正当价格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实行价格垄断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