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会冤枉人吗?近日,杭州市交警支队接到几宗对“电子警察”的投诉,均反映4月份收到超速驾驶的处罚通知上称车速超过90码,但驾驶者本人坚信当时的车速在70~80码。引起交警注意的是,被投诉的拍摄地点是同一个地方——中河高架庆春路段。昨日下午1点,杭州市交警支队与省技术监督局在中河高架庆春路段口至解放路段口对“电子警察”进行了一次监测。
昨天下午1点,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持雷达测速仪,驾车在中河高架庆春路段口与解放路段口的“电子警察”眼皮底下反复行驶了6趟。监测人员郑震宇表示,雷达测速仪分别记录6次的车速数据,该数据将被带回市交警支队,与电子警察对同一车辆的6次速度监控数据进行对比,以确定“电子警察”对超速的判断是否正确。
在杭州市交警支队办公室,记者见到省技术监督局的测量数据分别为“68(公里/小时)、66、73、70、63、65”,反而是电子警察的数据稍打“折扣”,分别为“60、66、63、65、63、60”,省技术监督局郑震宇表示,“电子警察”的数据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但是不太可能出现将70、80码的车速判为90码以上的情况。也有人判断,几名因速度超过90码而收到处罚通知的司机,如果确实不是超速驾驶,则可能是在加速行驶时,瞬间速度超过了90码,恰巧被电子警察“逮”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