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有序进行,针对目前市区少数高中学校在招生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昨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除市教育局组织的招生咨询活动外,各校的招生咨询活动均在本校内进行,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此类活动,也不得派人去各初中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
各校在招生宣传中,要全面宣传市教育局有关各类高中招生的政策和办法,要实事求是地宣传、报道自己学校的办学优势、成绩和特色,不得贬低其他高中段学校。
各校在招生宣传中,不得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包括在各类媒体上)对考生做出违反我局有关招生政策、办法和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等方面规定的不负责任的承诺。如不得以两所及以上学校“连锁招生”的方式误导考生,公办和国有民办学校不得以发放奖学金来引导考生填报本校志愿。各校在招生宣传及相关工作中,不得违反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财务制度。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追究有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近段时间来,市区少数高中学校违反上述规定,在招生宣传中对考生及家长所作的不负责任的承诺,市教育局不允许实施。希望考生及家长根据我局发布的招生政策、办法及有关信息,根据学生自身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合理选报适当的高中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