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歌舞娱乐场所已经成为新型毒品发展蔓延的温床。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获悉,为了有效遏止新型毒品在娱乐场所的蔓延,经报省人大备案同意,省公安厅就《浙江省禁毒条例》第10条、第21条作出解释。《解释》明确了从事旅馆、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浴室等服务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在禁毒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和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防毒、拒毒义务;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公安机关举办的禁毒培训;在场所内设定、张贴禁毒警示牌、宣传画和举报电话;实时巡查,积极预防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和立即报警,并积极保护现场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等。《解释》首次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种行为将由公安机关处警告,并可对单位、业主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从事旅馆、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浴室等服务行业的单位或个人,年度内初次被查获5人以下吸食毒品的;从业人员自己在工作场所吸食毒品的;其他初次被查获涉毒违法情节较轻的。
若有以下行为,将由公安机关对单位、业主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一次被查获6人以上吸食毒品的;从业人员向消费者提供毒品的;场所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不制止、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从业人员为吸贩毒人员通风报信的。同时,对有违法特别严重情形的,公安机关还将同时移送或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证照。
背景
浙江5000人吸新型毒品
据浙江警方介绍,近年来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快速泛滥。2001年至2004年,浙江警方缴获摇头丸分别为4567粒、4064粒、24304.5粒和23498粒。警方登记在册的吸食新型毒品人员,从2001年的150人,猛增到目前的5124人,其中仅今年一季度就新增442人。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透露,在一些歌舞娱乐场所,已经成为了新型毒品发展蔓延的温床。少数不良业主或从业人员为牟取暴利,纵容场所内贩吸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甚至以此招揽生意,帮助吸毒人员逃避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