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海炼化一案中,受贿最多的一名员工日前被判刑。镇海炼化下属的工业贸易总公司综合经营站原主任何定伟被指控犯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经法院审理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他受贿所得1515万元现金,还有进口轿车、劳力士手表、手提电脑、彩电等,这些贵重物品一律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案中,何定伟收受的贿赂款数额,在镇海炼化整个偷油案件中堪称最大。按照我国法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何定伟1997年起开始任综合经营站主任,这个经营站平时负责对镇海炼化的有关设备进行清污,并对清出的废水、废渣、废油进行综合利用处理。
宁波特种油品厂要的废油绝大多数都是从经营站购买,每次买废油都要经过经营站采样检测污油含量并审核,废油的价格是根据含油量确定的,所以,在行贿人卓定国眼里,经营站主任何定伟就相当于出油的“总开关”。何定伟在收受了卓的巨额现金财物贿赂后,该经营站就处于一种失控状态,炼化的废油就被源源不断地“放”了出去。
据法官说,刚开始何定伟只肯收一些洗发水和袜子之类的小物品,被卓定国打开缺口后,受贿数额越来越大,1998年开始至2004年案发,何定伟几乎每月都收一次,数额从2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全部是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