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照该通知,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将受到限制。
《通知》规定,浙江省内各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实行有偿出让的,可开听证会,对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出让金用途等全面规范。对出让金过高的要降低;对非法出让的要纠正。
据介绍,目前浙江省有运营出租车4万余辆,其中杭州为7000多辆,很大一部分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近年来,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金额过高,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出租汽车企业的发展,增加了从业人员尤其是司机的负担。
为保障出租车司机的权利,《通知》还规定,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牟取暴利。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将统一测定出租汽车每小时营业收入定额标准,依法规定司机工作时间,并以此计算司机运营收入和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