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原本想在临安投资开设一家民营医院,投下了数百万资金后,非但医院没有开成,反而官司缠身。前几天,陈先生无奈地打进早报热线,叹息道:“难道我的数百万元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吗?”
友好公司:房子装修突被叫停
陈先生是杭州友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去年9月20日,他租下临安锦盛公司所有的临安市超亚路62号一到三层共1700平方米房屋,作为临安同济医院的医疗用房。
随后,杭州友好公司缴付了第一年的租金,锦盛公司交付了出租房屋中的二、三楼,友好公司即开始进行装修。
去年12月7日,友好公司突然收到锦盛公司邮寄送达的《函》,表示友好公司未经锦盛公司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影响大楼安全,要求友好公司终止租房协议。
从那时候起,临安锦盛公司开始对杭州友好公司的装饰施工现场断电、断水。断电后,他们用发电机发电,但发电机也被锦盛公司的人抢走了,至今没有归还给他们。今年1月18日和1月25日,双方为装修发生冲突。
锦盛公司:签订合同时不够严密
对于这起纠纷,临安锦盛公司负责人周先生也觉得很生气。他表示,当时合同中约定,如果要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经得锦盛公司的同意。“他们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改变房屋结构。他们毕竟是外来投资者,如果他们医院亏损了,一拍屁股就走了,我们怎么办?”他承认当时签订合同时不够严密,没有要求对方缴付一定的保证金。
周先生说,他们已向临安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友好公司恢复房屋的原有结构。
对于陈先生所说的锦盛公司是想抬高租金一事,他给予了否认。
派出所:法院判决前停止施工
而陈先生也向临安法院提出了反诉请求,要求锦盛公司交付底层房屋,并赔偿他们各项损失共计100万元。陈先生说,他们的装修是经过城建局批准的,有施工许可证。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他们的装修应当受到保护。
记者为此采访了锦城派出所马副所长和办案民警许警官。他们说,冲突伤人的事情还在调查处理。由于友好公司一直没有提供医疗发票的原件,伤者转院到杭州去治疗还未结束,所以拖到了现在。
派出所表示,他们已多次要求周先生将发电机归还给友好公司,但对方执意不肯,民警也没有办法,“周的这种行为还够上不立案的条件,我们只能做协调工作,不能强制执行。”为了避免双方发生冲突,他们要求友好公司停止装修施工,等待法院判决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