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在村级权力架构中,创设了一个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并列的“第三架马车”--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代表直选产生,独立行使监督村务的权力。自2004年6月起开始试点,武义县目前已有96个行政村推行了这一做法。
2004年6月18日,村务监督委员会首次出现在浙江武义县后陈村。它与此前在其他地方普遍建立的村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等虽有相似,却有质的区别。以前的监督小组在村委会的管辖之下,组长通常由某个村支委兼任,而后陈村的监委会这一机构,制度设计上与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并列,可以“对村两委不按村务制度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并规定,监委会候选人应是非村两委的成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监委会成员除了党支部召开的党务会议外,村里其他一切会议都有权参加,直接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
记者在武义县调查发现,村里有了这个监委会的渠道,最明显直观的效果是,村里的财务公开栏再也不能糊弄人了。记者在武义后陈村看到,村的财务公开项目内容都非常详细,哪怕是村干部购买的一包招待香烟,都得如实公布,下面盖有监委会审核后的签名和公章。一些村民对记者说,以前村里也搞公开,那还不如说是公示,都是在玩花样假公开,猫腻很多,村民根本就不相信。现在不同了,所有发票都要经过监委会成员的手,监委会直接对我们负责,放心多了。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等专家认为,目前农村搞了直选,但“选举”仅仅是农村民主政治的第一步,如果没有分权和制衡机制,民选出来的掌权者依然可以不对选民负责。浙江武义县农村这一创造性实践,由于是专门机构的全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差错和启动纠错程序,形成了崭新的农村基层自身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