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法人地位,贷款只能以个人名义贷,很少。今年正式登记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下子就贷了150万元。”冯普德说出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他带来的最大好处。
昨天,这位台州路桥区桐屿街道盐岙村的农民从省工商局领到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一批拿到执照的还有台州的另外9位农民。这是自去年11月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以来,全国成立的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家经营一类农产品
首批申领营业执照的合作社经营范围很明确,一个合作社就生产、销售一类农产品。“我们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但一直没有法人资格。”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说。
郑宇民解释,获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别于我们以前了解的农业合作社和农村合伙企业。农业合作社是一个非自愿的行政性组织,但现在的合作社是一个自愿的经济组织;农村合伙企业是一个无限责任的非法人企业,而它是一个有限责任的法人企业。另外,它也和目前农村大量存在的农户加公司模式不同,农户加公司中农户处于一个从属地位,没有自主权,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有自主行为的平等的独立实体。
贷款税收都能享优惠
台州市农友园艺合作社社长周斌说,由于花卉苗木是高风险产业,社员要承担无限责任,所以起先农民入社积极性不高。这次,合作社依法登记,成为企业法人后,社员只需要承担有限的经济责任,乡亲来询问入社的立即多了起来。
除减少风险外,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作社还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比如农村合作银行推出的信贷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推出的对合作社社员自产自销以及销售非社员农产品不超过合作社社员自产农产品总额部门,均予以免除税收的优惠;交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降低合作社运销成本等。
5万元即可注册合作社
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继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项经营制度创新,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能推动农户从单干向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农产品难卖问题。台州是试点,今后将向全省推广。
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门槛并不高,只要有7名以上社员、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合作社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即可申请注册登记。全省工商部门将为此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为农民办理营业执照,并积极出谋划策,帮助树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