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昨天在杭州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讨论研究2005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高院院长张启楣,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建设“平安浙江”拓展了新视野,增添了新内涵,也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走在前列”意识,把政法工作置于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中来谋划来落实,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能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来检验政法工作的成效,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维护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在全国政法系统集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必将有力地推动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司法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全省政法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全力维护稳定,为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强调,落实是决策的归宿。不论是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还是开展专项整改活动,都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敢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既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更注重研究治本之策;坚持突出重点抓落实,立足实际,摸清实情,抓住关键,推动全面;坚持强化责任抓落实,进一步完善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