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排污权像青菜萝卜一样买卖,如今不再是新鲜事了,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实施了这种通过市场机制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如今,杭州也开始探索建立该项机制。昨天,记者在杭州生态市建设小组全体会议上了解到,杭州已经初步形成生态补偿机制构架,并争取在2007年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
生态补偿资金增至两亿
所谓生态补偿,是指对损害资源与环境的行为进行成本收费,同时,让生态保护成果的受益者支付相应的费用。杭州补偿资金投向的重点领域为: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钱塘江、太湖流域(苕溪、运河水系)水环境整治,以及以七个环境重点监管区域和八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为主要内容的“1278”工程,“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生态公益林建设”等。
同时,为了鼓励各区、县(市)特别是上游地区保护钱塘江、苕溪两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从今年起,杭州市财政在原有1.5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再新增5000万元专项补偿资金,使资金规模达到两亿元。
2007年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
排污权交易、水权转让机制将是杭州下一步探索的重点。有关部门打算在科学核算区域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和排污权有偿交易制度。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企业可有偿购买污染物排放指标,在未超额情况下,可将剩余指标转卖。
据了解,这一制度将先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企业间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争取2007年在杭州全流域范围内建立完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