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精品工程”日前正式启动,省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创新平台,改革平台,改革模式,增加投入扶持文艺、社科、新闻、出版四类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以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重点项目,在加强监督与管理的同时,通过策划、论证、研讨、经济补贴、宣传推介、表彰奖励等方式对立项作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扶持,“文化精品工程”的启动实施是我省改进精品打造模式,改革文化管理体制的一种崭新尝试,也是加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内容建设,加快浙江文化大省建设步伐的一项重要举措。它面向全社会,为各种文化力量提供平等公平的竞争机会,为真正具有潜力的文化精品脱颖而出创造了切实有效的途径,为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传播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据了解,省“文化精品工程”将重点扶持和打造五类文化项目:体现国家和浙江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导向示范作用的项目;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具有浙江特色、文化个性和创新意义的项目;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或在宣传浙江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文学、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文艺、戏剧、动漫、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领域的创作、演出、制作、展示、主题性活动,理论文章、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图书、音像出版物、电视专题片、媒体品牌栏(节)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优秀精神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均在扶持范围之列。
目前,省“文化精品工程”办公室已制定并公布《2005年度实施细则》,开始接受项目申报,我省今年以来投入生产创作的项目均可参加。申报时间为5月份和9月份,申报者需填写《浙江省“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立项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按门类邮寄或送至“文化精品工程”相关工作委员会(文艺类办公地点设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电话87052376;哲学社科类办公地点设省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电话87054682;新闻出版类办公地点设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联系电话87052377),邮编310025。申报表可向上述部门索取或在“浙江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zjol.com.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