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同样,这些“健全住房保障体系”、“透明房市”、“打击炒地”和“期房禁止转让”等《意见》的关键词,也在我市对楼市的调控政策中得到体现。
文件尚未下达
我市仍按原标准征税
在交易税调控方面,《意见》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
温州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中国房地产与住宅研究会理事石海均指出,目前现行税收政策对营业税缴纳的普遍要求是,个人购买自用一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不足一年的差额征收。如在温州人关注的上海楼市,今年初刚开征的营业税在5%左右,而这次规定提出的按照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的税率也将定在这个基数。石教授还解释这次新政策所提出的征收营业税的非普通住房是指写字楼、商业地产和高档住宅等物业类型。据有关部门透露,目前在我市,自199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还将继续保留。如,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拥有的普通住房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购房的,视新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记者从市财政(地税)局获悉,到目前为止,正式文件还没有下达,目前房产交易的税费仍按原来的标准征收。据悉,温州目前房产交易中主要税种是契税和印花税,税率分别是1.5%和0.05%。
我市将严格控制超大户型建设
针对这次新政提出的保证今明两年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的相关要求,有关人士表示,其实有些已经在稍前阶段的健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相关工作精神中得到体现。如为保证今明两年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市房管局今年将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据房改办常务副主任陈胜华介绍,市区今年将争取新开工经济房60万平方米以上,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确定建设标准和户型面积,严格控制超大户型建设,合理设定销售价格和准购条件。
针对透明房市
我市推出网上公开销售
同时,市房管局还将加强房地产信息建设,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逐步形成反映房地产真实供求关系的房地产价格。5月10日,在期房限转政策和备案制的基础上,已推出网上公开销售。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处长程成顺认为,随着网上销售形式的推出,原来部分房开囤积房源,发布不实销售进度信息,哄抬房价等违规销售行为,将得到规范。另外,石教授分析,新政中提出在对开发项目供应土地前,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作为出让土地的前置条件等相关规定的实施,也将促使房价进一步地正常回落。
为制止炒卖土地
我市将征收土地闲置费
在土地政策方面,《意见》要求切实制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针对这方面,今年我市将加快利用储备和闲置土地,做好土地供应。同时,市国土资源局也将制止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尚未开发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据了解,目前我市现有储备土地4718亩(其中市区2255亩)、闲置一年以上土地410亩、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1342亩。
对此,我市将积极加以盘活利用,特别对批而不用的闲置土地,经依法确认后,该收回的就坚决收回,该督促进场的就督促进场,决不再无故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