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4家音像销售商遭遇音像公司盗版诉讼风暴之后,温州KTV又面临唱片公司著作权侵权系列起诉。昨天,环球唱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告温州市利玛视听演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玛)侵犯著作权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这起案件是环球在温州对KTV打响著作权维权行动的第一仗。此前,环球委托律师向温州40多家KTV发出律师函,但后来没有下文。环球的代理律师昨天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准备将温州另外两家KTV告上法庭。
原告环球称,2004年7月16日,原告在利玛之“航空母舰”发现被告以营利为目的,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MTV)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这些作品为陈晓东演唱的《跑》、《不必说感谢》和《风一样的男子》。原告认为,利玛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环球的权益,给环球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为此,环球要求法院判令利玛停止侵害;在《法制日报》上发表声明,向环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和调查、起诉合理费用5万元。
被告利玛KTV认为,从涉案3首歌曲的画面内容来看,不具备作品的独创性,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所以环球只享有邻接权,不享有著作权,无权禁止放映这3首歌曲。而且,环球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没有法律依据。
在庭审中,双方争议较大的在程序上,如被告代理人资格等问题。由于案件中涉及公证保全录制放映过程的带子,原告没有提供,也没有申请法院调取,因此对于侵权事实双方还没有质证,合议庭将择日再审。
昨天的庭审吸引了温州多家KTV的业内人士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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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华纳唱片公司以旗下歌手郑秀文的两首MTV未经许可,被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在KTV播放为由,起诉该公司侵犯歌曲著作权。“酷比龙”一审败诉,被判两首歌共赔偿2万元。此后,该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月20日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基本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