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4月14日消息:虽然房价持续攀高,但是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购买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或投资的家庭依然不在少数。
据省城调队的调查统计,到3月末,我省16.6%的城镇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的住房,台州以33.3%的比例高居首位。其次是舟山,为22.9%,温州排在第三位,城镇家庭有多套住房的比例为19.1%。
多套住房以出租为主
出租房屋正成为我省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到3月末我省16.6%的城镇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的住房。在11个设区市中,有多套住房比例最高的是台州,为33.3%;其次是舟山,为22.9%;温州排在第三位,为19.1%;杭州和宁波有多套住房的比例分别为15.3%和7.9%。除自己居住外,居民拥有的其他住房以出租为主,有52.3%的住房被出租。一季度人均住房租金收入84元,同比增长31.6%。
房租成家庭收入重要来源
财产性收入是指居民家庭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和财产营运所获得利息、租金、红利及财产增值收益等。据对全省415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00元,增长42.3%,其中人均出租房屋收入84元,增长31.6%,占财产性收入的41.7%。随着居民家庭闲置房产的增多,出租房屋成为居民的生财之道,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有7.8%的家庭有房屋出租收入,户均收入3004元。以房生钱成为居民家庭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