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大学生或学生家长给本报来信来电,咨询我省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到艰苦地区服务的相关政策。为此,记者请省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作出答复。
问:我是临安市的一名学生家长。我儿子是计算机网络专业的一名本科生,今年即将毕业,他想去西部做志愿者,想详细了解我省与此有关的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艰苦地区服务,我省出台了一些优惠措施。应届大学生在志愿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600元,欠发达地区计划每月800元。服务期间发放交通补贴,西部计划每年1000元,欠发达地区计划每年800元。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同时,为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当地接收志愿者单位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他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报考浙江的公务员。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