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夫妇为了两年前的两张欠条,双双闹上永康芝英法庭。前日,两起案子有了结果,原告吕某之妻当庭就1万元欠款一案提出撤诉,另案被告王某同意将5300元欠款于一个月内支付给吕某。
2003年5月23日,王某向吕某买了一批圆铁材,王某写了一张5300元的欠条。吕某多次催款被拒,今年4月底,吕某提起诉讼。
同时,吕某之妻也将王某的丈夫推上被告席,要求其归还2003年4月25日欠下的一笔1万元货款。两对夫妇的两个案件,就这样双双闹上法庭。
庭审中,王某说:“我确实向原告买了一批价值5300元的圆铁材,由于经济紧张等原因,至今我还没有支付货款。至于吕某之妻要我丈夫归还1万元欠款这事,是他们恶意报复,并不是我们真欠钱。实际上是在写了1万元欠条之后的第三天下午,我和丈夫从银行转了3000元账给他们,之后又用现金付了7000元,但我们没有亲眼看他们把欠条烧毁,只是口头叮嘱。”
如果按现有证据来看,王某丈夫的名字清清楚楚写在1万元欠条上,但王某对此的辩解,可能的确有一段故事,为避免出错,法官一次次地做吕某的思想工作,吕某渐渐有些动摇,说要问一下他老婆,也许是她收了钱,自己却不知情。这番话让法官一阵欣喜,吕妻最后承认她是收到过7000元现金,3000元要去查银行转账资料才知道,由于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法官再次召集两案的原、被告,双方协商决定后,吕某之妻当庭对1万元欠款一案提出撤诉,王某在一个月内将5300元欠款支付给吕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