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箱、1000公斤有机蜂王浆,经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多项药物残留和品质指标合格后顺利出口法国,时隔3年浙江蜂产品终于重返欧盟市场。
2002年1月25日,欧盟宣布从30日起禁止进口我国包括蜂蜜、蜂王浆在内的动物源性食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艰苦谈判和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的精心准备,在2003年9月通过了欧盟FVO专家组的检查,欧盟终于在2004年7月同意解除禁令。
为帮助全省蜂产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浙江检验检疫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口蜂蜜、蜂王浆的药物残留限量,规定所有出口用蜂蜜、蜂王浆原料必须进行氯霉素、链霉素残留检测,合格后才予以收购;蜂蜜生产企业必须购买酶联仪,开展氯霉素、链霉素的检测;明确出口蜂产品中氯霉素、链霉素、四环素族的限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蜂产品一律不得出口。与此同时,浙江局开始帮助所有蜂蜜、蜂王浆加工企业探索建立养蜂联合体模式,建立原料基地、蜂农档案及养蜂日志。
浙江江山恒亮蜂业有限公司通过建立养蜂联合体这一模式,将千岛湖畔的蜂农组织起来,进行企业化管理,按照欧盟有机认证机构的要求,记录蜂王浆生产、饲养、繁殖、用药的养蜂日志,使十多个蜂场一万多群蜂生产的蜂王浆获得了欧盟的有机认证,现年产有机鲜蜂王浆20多吨,价格比普通蜂王浆高50%。联合体的建立,基本实现了蜂蜜、蜂王浆的溯源管理。
在执行残留监控计划的过程中,浙江局按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国家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任务进行合理分解,制定浙江省的出口蜂蜜、蜂王浆残留监控计划,并将其细化,按季度制定残留监控计划,结合日常检验进行抽样,使所抽的样品更具有代表性。在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企业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是否健全、有效,以及检验检疫机构自身能力能否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的基础上,对浙江省出口的蜂产品进行了风险分析,制定了《浙江省出口蜂蜜、蜂王浆生产企业基本条件和要求》,并依据《浙江省对欧盟出口蜂产品企业核查表》,组成专家组对欧盟出口蜂产品企业进行符合性检查,并组织评议,符合要求的企业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为帮助企业扩大出口,浙江局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先后投入数千万元,新建和扩建动植物检疫等多个实验室,购买API4000液质联用仪等先进检测设备,有效地解决了蜂产品出口中遇到的氯霉素检测问题。积极收集有关信息,认真比较国外检测氯霉素的方法、限量要求及检验程序,通过了解和国内检测结果的比较,采用进口国使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氯霉素检测。
2005年4月,浙江检验检疫局已通过了杭州常青蜂业公司、杭州天地保健品有限公司、杭州碧于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江山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4家蜂产品加工企业符合性检查,恢复4家企业对欧盟出口。自此,浙江检验检疫局已完全具备对蜂蜜、蜂王浆按照欧盟要求检查多项药物残留的能力。
“梅花香自苦寒来”。经过浙江局和出口企业的不懈努力,在去年欧盟正式对我国蜂蜜、蜂王浆等动物源性食品解禁后,浙江的出口蜂产品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考核和欧盟ECOCERT的有机产品认证,终于突破欧盟的技术壁垒,重返欧盟市场。
浙江省是全国主要的蜂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年出口蜂王浆及蜂王浆冻干粉占全国出口量的60%以上,其他蜂产品出口也居前列,随着蜂蜜、蜂王浆进入生产旺季,浙江省还将有更多符合欧盟严格要求的蜂蜜、蜂王浆进入欧盟市场,从而为提高广大蜂农收益,为企业创收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国家出口创汇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