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溪周巷工商所责令周巷镇味圣萝卜干包装厂立即停止使用“味圣”商标,并对印有“味圣”字样的1000多只外包装就地封存,切实维护了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慈溪市天源食品有限公司向观海卫个私协分会反映,称有媒体刊登的省工商局公布的含“苏丹红”食品清单上,周巷镇味圣萝卜干包装厂在同类产品上使用该公司的“味圣”注册商标,有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给公司的生产销售带来了负面影响。观海卫个私协分会及时与周巷工商所取得联系。经周巷工商所查实:“味圣”商标确为慈溪市天源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周巷味圣萝卜干包装厂在萝卜干外包装上印上了“味圣”两字,但并非注册标记。周巷味圣萝卜干包装厂在外包装上印刷的“味圣”文字的字体与“味圣”注册商标的组合有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