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在全市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具有很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面向企业的重点科技创新机构,新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在更高层次上保持温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先地位,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跨越。
放手让非公经济进入垄断领域
坚持“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和地域限制。除关系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外,都要放手让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主体进入。对政府已经投入的可由民间投资的项目,能退的则退;对新的可由民间投资的项目,政府性资金原则上不再进入,让给民间投资。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水利、交通、能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建设。
争取组建温州民营银行
积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境地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私募。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温州市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在温州创办地区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温州民营银行。对进入拟上市辅导期的股份有限公司,同级政府应给予奖励,奖励的额度为进入拟上市辅导期后的3年内企业新增利润的5%。对于实现上市或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指税务关系)迁到温州市的,同级政府给予奖励100万元。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按规定据实税前扣除,其中技术开发费增长10%以上的工业赢利企业,据实扣除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实行相互参股、收购兼并、外资嫁接等多种途径加速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办好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搞好各类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创办一批为轻工产业服务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学科,办好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我市设立的温州中小企业技术与管理培训中心。组织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
同时,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