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居全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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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20日 16:04: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5月20日消息(记者 俞斌 通讯员黄程)1-4月份,浙江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24%,但支出低于北京、上海和广东,居全国第4位。
全省4150户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今年1-4月份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143元,增长24%,比商品性消费支出的增幅高7.3个百分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服务性消费支出快速增长,标志着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从服务性消费支出的细项看,在外饮食增长32.8%;家庭服务支出增长20.8%;医疗费增长13.4%;包括车辆使用税费及交通费等的交通服务支出增长44.2%;通信服务支出增长37.4%;旅游等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44%;教育支出增长11.6%;物业等居住服务支出增长89%。
据全国反馈资料显示,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排在上海、北京和广东之后,居第四位。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6%,比最高的广东(30.4%)低3.8个百分点,比上海和北京低2.7个百分点。浙江人将更多的钱用于购买汽车、住房等商品性消费上,处在十万元级的商品性消费阶段的浙江人服务性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较低。政府在居民消费处于转型的时期应有所作为,大力发展社区、物业、旅游等服务性行业,提高居民服务性消费意识,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俞斌 通讯员 黄程
编辑:
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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