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税务机关将不断创造条件,分期分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此事在我省也有新进展。记者获悉,为个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的两套备选方案已经完成,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确定使用哪一套之后,即将在全省铺开。
据相关人士介绍,关于个税完税证明的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做完,目前有两套成熟的方案。第一套方案是以纳税信息的形式,即主动告知纳税人每个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第二套方案则是直接向纳税人开具纳税证明,用挂号信寄到纳税人家里。两者相比,第二套方案更好但成本较高。此外,他们也正在研究用短信告知纳税人相关信息,但这种方式目前还不成熟。
据悉,由省地税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省试点,目前全省每个地级市都有试点单位,去年底试点人数就超过了20万。杭州市成功申报的试点单位也已有两万多人。今年以来,纳税凭证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表示,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确保个人收入纳税等资料保密的前提下,试行由税务机关按年向扣缴义务人实行了明细申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北京、广东等地已率先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了完税证明。天津、上海等地税部门也正在做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计划于今年内分期分批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