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杨秀珠系列案又有最新进展。日前,杨秀珠两名“干事”一个被审一个被判。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局长吴长柳涉嫌受贿人民币6万元、美金1.5万元,接受法庭审理。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小青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吴长柳现年53岁,先后担任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等职。据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至2003年间,吴长柳利用职务之便,对某企业在旧城房屋拆迁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先后4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万元、美金8000元。案发前吴长柳将这些钱折成人民币12万元退还。吴长柳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一家房开公司、一家鞋业公司提供支持和照顾,先后收取贿赂款两万元人民币和7000美元。
叶小青是杨秀珠“亲信”之一,今年43岁,原系上海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他曾担任温州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等职,后下海经商。1995年间,叶小青利用担任用地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在上报审批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中提供帮助,收取10万元好处费。
2000年5月,叶小青兼任市车站大道和城南大道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商人朱某(另案处理)请他帮忙,以该办名义起草一份“请示”,经过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同意,再以该局名义,向市政府要求将鹿城区车站大道5-1号地块的使用权落实给国贸大厦有限公司。事成之后,朱某托其妹妹送给叶40万元,2003年6月,叶将这笔巨款退还给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