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房屋建造结构,安吉县某房产公司因此付出代价。目前,安吉县递铺镇50户业主,因其所购住房的采光和视野没达到房产公司原先承诺的条件,总共获得了25万元补偿。
这50户业主均是递铺镇某花园住户。2003年,该楼盘的开发公司宣传其4、5两幢楼的南面将建设三层加阁楼式的“别墅房”,因此4、5两幢楼“视野宽广、采光好”,并提供了楼房示意模型。
然而,今年房产公司兴建南面的楼房时,业主们发现,竟造成了5层加阁楼,不仅使4、5两幢楼的视野受影响,采光效果也大打折扣。50户业主为此联名向安吉县消保委投诉。
经消保委多次调解,业主与房产公司最终达成协议,房产公司将与4、5两幢商品房南面平行相邻的另外两幢商品房,由原来的5层加阁楼改建为4层加阁楼,房产公司一次性补偿每户业主5000元,并将原18米的建筑间距改定为南北外墙轴线间距21.8米,对此范围内的绿化等进行重新布置,在视觉上满足业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