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永红村83岁的林老太被腹痛困扰了33年之久,直到去年经医院检查后,她才得知“罪魁”竟是1971年医生在她腹中留下的一个金属刀片。林老太将当年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5万元。
33年前,林老太经宁波市某医院诊断为胆囊结石引起的腹痛,医生切除了她的胆囊。但术后她的腹痛仍然没有消失,医生告诉她是刀口正常疼痛。
刀口愈合后,疼痛却时断时续缠了她33年。林老太一度认为是胃出了毛病,但除了去村合作医院作常规治疗外,一直未去大医院拍片检查。由于长年病痛缠身,她无法参加劳动,全靠两个儿子照顾。
去年6月3日,腹痛再次发作,林老太由儿子陪着到一家大医院检查。拍片后,医生在林老太腹中发现一个约两寸长的手术刀片。
揭开谜团后,林家人多次和当年动手术的医院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
去年12月,林老太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将遗留在她腹中的手术刀片安全取出,并赔偿15万元。
对于林老太腹中的刀片,医院没有异议。但院方称,此案已超过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20年,而且林老太没有证据证明当年她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为此请求法院驳回林老太的诉讼请求。
今年2月,海曙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老太当初住院的凭据早已不复存在,但法院认为几名证人陈述的细节,以及其他间接证据证明,林老太体内的刀片是该医院手术时留下的。但我国《民法》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主观上怠于去医院检查,是造成林老太未能在诉讼时效内行使权利的主要原因,因此5月20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林老太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