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新修订了《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一律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最高金额可达5万元人民币。
该《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有功人员或单位。对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有功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和检察机关查证属实的案情、情节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