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宁波市对重达项目、重达决策、重点和大额资金实行“保廉”工作,即加强对这“三重一大”进行重点监管,避免“工程上马、干部倒下”现象的发生。
重大项目和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部门管理、大额资金使用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去年,宁波市共查处工程领域案件98件,其中涉及党员9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涉及的部门有交通、建设、水利、土地等。因此,宁波市将在浙江省率先把“三重一大”保廉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三重一大”保廉工作体系,为宁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宁波市政府近日出台了《“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改革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探索重大项目分类指导办法、积极推进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点部门的监管、建立保廉工作监督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7个方面。
宁波市纪委、监察、计委、建委、财政、审计、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政府大活动办公室等16个部门和单位将组成“三重一大”保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三重一大”督查办公室(简称保廉办)。保廉办将聘请有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重大项目保廉督查员,今年宁波市的监管重点是东部新城开发、杭州湾大桥工程和农村公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