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选拔和任用校长将限定在具有校长任职资格的教师和社会人员中进行,余杭区教育局刚刚下发的《关于建立中小学任职资格培训制度(试行)的通知》,就实施开放式后备干部培训作出这样的硬性规定。
根据《通知》,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中,有志于学校管理工作,经各中小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并经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和考察认定的教师。区教育局将对确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的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期为一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按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教育局颁发校(园)长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六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