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重要的是全民参与。昨天,杭州市政协委员分三路,对杭州火车东站、市区主要街道和农贸市场进行“创建文明城市”的专题视察。回来后,政协委员们不约而同地认为,政府应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创卫工作应长期坚持及根治城市顽疾等问题。
市民可参与市政设施建设
上城区民政局马丽华委员提出,创文明城市工作应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和长效坚持。比方说要求清理某处的卫生死角,不少群众就认为这只是做做样子,甚至有些社区工作者还有抵触情绪。金鹰委员举了一个例子:台州三门的南山公园,不但景色优美而且公共设施保护几近完美。原来,公园是在政府引导下,由周边群众投资共同兴建的。“如果我们能发动群众,共同修建相关的设施,不但可为政府解决资金问题,而且可以让市民共同参与公共设施保护。”
等12分钟过不了一个路口
走路的人按规矩走斑马线了,开车的司机却不肯礼让,交通秩序仍不能完全改善。政协委员马丽华说:“昨天我回家,在一个路口足足等了12分钟,就因为一些司机根本无视斑马线的存在,非但不减速,还加速抢着过。”“现在我们这个城市大的环境比起以前来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周边的一些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却仍然有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张天立委员称,“例如在杭州周边,还有许多断头河,受污染的河,这些都需要实事求是地找出来,面对它们,解决它们。”
创文明城市是否需要立法
市民的文明行为是该靠立法强制执行还是靠自觉来维持?“政府能不能以法律的手段,规范一些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监督的市民行为?”“能不能制定相关的硬性规定,将文明创建与加工资之类的个人效益挂钩?”在昨天的座谈会上,一些委员纷纷认为,在创建文明的同时,应该加入法律的成分,使创建文明工作更有保障。也有些委员有不同看法。律师出生的金鹰委员就认为,民众参与文明城市的建设,不应靠强制性来维持,应以自发行为为主,只有市民自身的意识提高了,才能彻底改变现有的一些看似难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