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阻止他人随地乱小便,杭州的赵先生被两名男子殴打,争执中他咬断了其中一人的手指。“别人打我,我咬他也算正当防卫,对方却要告我故意伤害罪,这个理说得通吗?”昨天中午11点半,赵先生打进早报热线求助。
去年12月23日晚上,家住四季青附近的赵先生出门倒垃圾,回来时发现一男子躲在小巷角落里小便。赵先生忍不住就说了句:“这是不道德的。”“多管闲事,我又不是在你家小便!”男子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回了一句。“你随地小便就是不对!”赵先生斩钉截铁地说。谁知男子上来就是一拳,被周围人劝架后骂骂咧咧地走了。
“还没等我走远,那个男的又叫了个人挥舞着拳头追上来。”赵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被打得头晕目眩,身体蜷缩成一团。
“我刚喊了一声,就感觉嘴巴里有根手指,我就一口咬了下去。”赵先生一脸无辜地说道。
随后赵先生的家人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后,找到了打人男子的小半截手指。
“对方要我赔偿15万元,否则就告我故意伤害罪。”赵先生激动地说道,“我站出来指正不文明行为,反遭人殴打,咬手指纯属出于自卫的本能,难道这不算正当防卫吗?”
●律师说法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律师表示: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赵先生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被咬男子的行为是对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进行的不法侵害,这有待于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赵先生的说法,比如当时双方是在互殴的,那么赵先生就应当按照被咬男子的伤势轻重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