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条便捷措施力促台湾农产品进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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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03日 16:55: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6月3日消息(通讯员 斯欣宇)记者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了使台湾农产品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该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采取便捷措施力促台湾农产品进入我省销售。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对解决近年来台湾水果销售困难,增加台湾果农收益,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造福海峡两岸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自从5月3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在上海宣布,检验检疫准入的台湾水果扩大,并将对十余种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措施以来,为迎接宝岛水果的到来,检验检疫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5月23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要求,浙江口岸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销售的水果种类由原来的12种:菠萝、香蕉、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橘、柚、枣增加到18种,新增加的6种水果:椰子、枇杷、梅、李、柿子和桃自即日起获准进入大陆市场。
为帮助台湾水果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浙江迅速行动起来实施帮助台湾农产品顺利进入大陆市场销售而采取的便捷、快速、安全的检验检疫措施,促进台湾农产品贸易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据了解,这些便捷检验检疫措施具体包括:1、提供热线咨询。国家质检总局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开设热线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有关台湾水果检验检疫问题;2、加快检疫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机构通过电子审批的方式对台湾水果从快办理检疫审批。对于台湾到大陆参加展会的水果由质检总局委托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直接办理检疫审批;3、快速受理报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全天候对台湾水果提供预约报检和提前报检服务;4、实施快速查验。对到浙江口岸的台湾水果实施快速查验,保证随到随检。对需要送实验室检测的水果样品,确保优先送样、优先检测;5、加快浙江口岸放行速度。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立即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口商凭通关单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发现疫情的,经检疫除害处理合格后马上放行;6、加强与台湾企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及时解决台湾水果在大陆销售中遇到的检验检疫问题。
来源:
作者:
通讯员 斯欣宇
编辑:
杨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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