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杭州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中,必须要设置一层防火防烟、有独立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时,可供难以外逃的楼内人员躲避。
日前,杭州市出台的《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置管理的暂行规定》,避难层的净面积要满足该建筑设计避难人员5人/平方米,同时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单独列出;竣工验收后,避难空间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得减少面积。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该规定除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外,还参照外地政策并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这主要是为了加强对杭州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建设管理,指导地块出让与建筑设计。
我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将住宅层数划分为:1至3层为低层,4至6层为多层,7至9层为中高层;高层建筑曾经有上限不超过30层的规定,但是随着《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修订,高层建筑突破了100米的限制。
如今,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维持可持续发展,国内不少大城市(如广州等)开始在税费等多方面鼓励高层和超高层住宅的开发。而在杭州,今年初,钱江新城就有10多幢超高层商务大楼破土动工。
避难层,正是保障超高建筑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封闭式避难层还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并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等。
比如广州52层高的住宅项目凯旋会,在第35层建有防烟防热的避难层。高391米、80层的广州第一高楼中信广场,其27层、47层、67层三层都是完全空置的防火避难层,遇火警时人们可选择最近的一处作为临时避难所。而且办公大楼每层各有两条南北内走廊,南北走廊都各有一走火楼梯,从一楼经过各避难层至顶层,都不能由上至下不间断地直接连通,必须通过避难层转接。
杭州新出台的新规定还指出,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土地出让金;同时,避难空间作为消防疏散公共空间,不核发产权,也不计入分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