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旁听席上,坐着10多位挂着胸牌的省人大代表。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诉宁波市江东花样年华娱乐有限公司侵权案二审在这里开庭。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省级人大代表首次集体旁听法院审理案件。
2004年7月24日,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在宁波“花样年华”公司发现对方有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MTV)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其中包括毛宁、杨钰莹演唱的《心雨》和毛宁演唱的《晚秋》。随后以“花样年华”公司侵犯其作品放映权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道歉同时索赔10万元经济损失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今年2月底,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花样年华”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总计一万元,案件受理费原告负担2000元,被告负担2510元。后被告不服,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经过近3小时的庭审,法院最后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这也是今年4月份省内首起KTV侵权案件终审裁定后,省内卡拉OK经营企业播放KTV第二次最终被判侵权。“标的小,意义大”。庭审结束后、休庭期间部分人大代表用六个字向记者表达旁听感受。记者了解,在参加旁听前,法院方面提供10起案件让人大代表们选择旁听,但大多数代表选择了这起卡拉OK企业被诉侵权案。据介绍,参加此次旁听的省人大代表都来自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领域。
对于省内娱乐企业频频被诉,一些人大代表在庭审结束后认为,庭审中双方都呼吁有一个规范的东西来保护自己,这反映了国家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健全的地方,比如类似案件中争议焦点“以录像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国家有关部门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索赔和赔偿缺乏标准等。人大代表们同时也认为,通过个案的审理判决,对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是一种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