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城市上亿元的大型建设项目要“进笼子”进行招投标,就是农村数千元的小工程、办公用品采购等,现在也不再由少数村官“毛估估”或“拍脑袋决定”了。
近年来,我省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不但所有市和近半数县(市)建起了招投标统一平台,江山、常山、诸暨等地县(市)更是把这项制度延伸到每一个乡镇。
江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2002年8月,该市已在29个乡镇建立了招投标中心。清湖镇招投标中心明确规定,凡村集体1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经营承包项目和村集体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采购,都要招投标。中心成立后的第一个项目,是祝家坂村的清边山采石场承包。以往每年承包款为1.5万元,通过招投标达到每年12万余元,是过去的8倍多。
要让招投标统一平台真正在阳光下运作,制度保障是关键。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构建统一招投标平台的原则是:管办分离、依法监督、统一管理。在机构设置上,分为领导机构(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监管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操作机构(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中心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平台,使原来隶属于建设、国土、财政、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统一纳入中心操作。
不久前挂牌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是把包括广告权、冠名权等政府无形资产的转让、拍租纳入中心交易。而同一平台下的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相互独立,可切实解决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保证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我省统一招投标平台有关法规制度已着手调研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