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省415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5月份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
5月份居民收入增幅有所下降,比一季度和4月份低7.5个百分点和5.6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看,居民工薪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速度放慢,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其中人均工薪收入887元,增长4.1%;人均转移性收入258元,增长1.1%;人均经营净收入151元,增长58.8%;人均财产性收入39元,增长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