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设投诉中心一年多来8000余名机关干部受处理
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监督机制,浙江处理机关效能投诉敢于碰硬,自去年2月实施以来,影响机关效能的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有的还被责令辞职。这是6月9日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应勇在答记者问时披露的。
对于效能投诉,浙江力求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一次,省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接到外企投诉:某省级机关要求企业在业务申报时向指定中介机构购买高价软件。投诉中心立即向该省级机关发出效能监察通知书。结果责任人被扣发季度目标考核奖,并受到通报批评,投诉中心同时责成相关机构收回已出售的6000余套软件,退还企业款项百余万元。去年,浙江省、市、县(市区)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均组建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全省统一公布了“96178”效能投诉电话,共受理效能方面的投诉1.6万余件,查办、督办、联办并举,办结1.5万余件。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各级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已受理效能投诉2.39万余件,8000余名影响机关效能的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处理。
为了规范效能建设,严肃效能投诉处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的12种不规范行为必须受到处罚;对一些不良机关工作作风和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浙江积极利用网络的优势,通过建设机关“效能网”,拓展效能投诉的渠道。天台县建立“效能网”以后,网民既可在网上畅所欲言,也可进行政务咨询、在线效能投诉,还能通过“效能网”与在线主持的县委书记交流。仅7个月时间,天台效能网点击率超过10.2万人次,最高日点击率达1800多人次。如今,浙江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正逐步成为这样的“效能网”。
为了防止效能投诉的监督虚置,让效能投诉这一“效能监测站”充分发挥作用,浙江还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企业、群众代表中聘请了26251名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重点岗位、重点行业总计5.3万个单位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整改通知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对部分突出问题进行曝光,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