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发现大批食品加工点、饮食店等在使用不含碘的食盐。昨天下午,鹿城区消费委为此发布了今年第四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用非含碘盐加工的食品。
连日来,鹿城工商分局经济监督巡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市区周某处查获一起使用非含碘盐加工食品的违规案件,现场查扣了非含碘食用盐60公斤。
当事人周某称,这些在包装袋上注明的非含碘盐,是今年1月初从他人处购进的,一共购进500公斤。他说,平时在加工扎蹄等熟食时,均使用了这种非碘盐,但是,他说自己不知道使用这种非碘盐加工熟食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据查,周某加工成的扎蹄等熟食在温州市大南农贸市场门口等地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周某加工、销售使用非含碘盐加工扎蹄等熟食的经营额达11万多元。
鹿城工商分局又对鹿城工业区等处人流量较大的泰力路、索迪路、霸力路等主要街道上80多户餐饮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工商部门发现有65户餐饮店都有不同程度使用非含碘食用盐的情况,每户查获的非含碘盐从3公斤到5公斤不等。
据行家介绍,日常生活中最普遍、最有效的补碘方法就是食用碘盐。因为,碘盐的价格相对便宜,每天5克到6克碘盐中所含的碘,就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的生理需要。因此,用于加工食品的食盐必须是含碘的食盐,严禁使用不含碘的食盐,以防碘缺乏病的发生。从1994年起,国务院决定对食盐开始实行专营政策,禁止向消费者销售不能食用的非碘盐。
新闻链接
碘是影响智力发育的重要微量元素,人体缺碘会千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导致发生碘缺乏病,乃至残疾。医学研究表明,只要发生碘营养不良,就会出现碘缺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