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认真解决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的意见》,决定今明两年每年帮助约180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解决村级组织办公场所问题,力争在2006年年底前使全省所有没有办公场所的村基本上都有约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昨天,听到这个好消息,地处偏远山区的景宁县鹤溪镇城西村党支部书记徐小钟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在城西村,徐小钟的家就是村党支部办公地点,6年来党员大会一直在他家里开,组织生活在他家里过。“有了办公场所以后,我们一定要多为群众办实事,可不能辜负上级党委的关怀。”徐小钟说。
2004年年底,我省对全省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全省36000多个建制村中,有3598个村村级组织无固定办公场所,占村总数的9.9%,其中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这不但制约村级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还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
这一情况引起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2月22日,省委书记习近平批示:“应着手研究解决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之后,习近平又多次在各种场合说,浙江尽管比较富,但不能忘记富裕之中有贫困。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村组织连个办公场所都没有,怎能更好发挥作用呢?5月中旬,省委常委会出台的先进性教育活动16条整改措施中,又特别把解决这一问题列入其中,作为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解决这些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的经费如何保证?《意见》规定,将采取省里补一点、市里拿一点、县里出一点、结对部门帮一点、乡村两级筹一点的办法,以县(市、区)财政为主统筹安排解决。省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重点向25个经济欠发达县倾斜;各市也将安排适量的补助经费。
解决办公场所问题,会不会加重农民负担?省委给各地打了“预防针”:要量力而行,节俭实用,不得向农民筹资和摊派。为把“好事办好”,省委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在立项、审批、税费、产权置换等方面予以支持,审批手续从简从快,各种费用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