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5月底,台州市已建成工业标准厂房141.3万平方米,解决了近千家中小企业用地难的问题。
台州市政府规定对投资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和规模以下企业,原则上不再单独选址供地,鼓励其进入工业标准厂房。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鼓励建设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建造一层的,城建配套费全额收取;建造两层的,一层全收,二层减半;建造三层的,一层全收,二层减半,三层以上全免,原地改建成多层厂房的,城建配套费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