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银行贷款,要缴违约金了。据了解,中国银行总行已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通知,并在四川率先实施。一时间,浙江的的读者又紧张起来。为此,记者特地采访了中行省分行,有关人士表示,眼下没有收取的打算。
今年3月,央行又取消了个人住房优惠贷款利率,并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制定权下放给各商业银行。在这些政策推动下,不少手头上宽裕的客户选择了提前还贷。据建行中山支行房贷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一天可接到的提前还贷预约电话不下100个。
要不要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这个问题,就像银行卡的“年费之争”,其实已让各家银行琢磨了好一阵子。因为在客户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中,都有“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条款,也就是说,银行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可以说收之有据,但多数银行受市场竞争、服务形象等因素影响始终没有动静。
业内人士为我们算了这样一笔账:如果提前还贷按照“提前还款金额×月贷款利率”的计算方法,月贷款利率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个人住房年贷款利率/12”,而当前中行对5年期以上的(含5年期)普通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5.508%的下限利率,这样算来,以商业贷款50万元购普通商品房为例,如果提前还贷20万元,那么提前还贷的个人需要向银行一次性缴纳918元违约金。
如果真的要对提前还贷的人收取违约金,那么消费者买不买账?记者向一位刚刚提前还贷的陆姓消费者了解,他感到不可思议:“我现在有能力还钱了,为什么还要背着债务?哪有提前还钱还要收费的?”
记者咨询了杭州的一些股份制银行,大多数银行表示,暂时还是选择“按兵不动”的做法,这种静观其变的策略多半是为了保有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