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一:不管成不成,雁过先拔毛
不是亲身经历,一般人很难想像到,只要你进了二手房中介公司,就必须“留下买路钱”!
你知道吗?杭州市消协在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发现二手房交易存在着五大陷阱!
第一大陷阱:不管成不成,中介公司总有赚钱的理由。
官司虽打赢,反而输了钱
虽然那套房子的房价高达一百二十万,定金一交就是五万,陈女士还是毫不犹豫地把定金交给了中介公司——她是诚心要买房的。用陈女士的话说,就是那房子好,尤其是楼层好,花这笔钱值!
定金交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也签了,中介公司说一周内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可陈女士一等就是三个星期,不是房东没空,就是中介公司抽不出人,最后等到的结果更让陈女士失望——房东决定不卖了!“人家不卖房子我也没办法,我只要求房东双倍返回定金。”陈女士认为,既然合同上的“定金”条款写得清清楚楚,要回十万元应该不难。不料,房东扔下一句话——要钱上法庭!
陈女士只好聘请律师打官司。法院裁决的结果是房东违约,应双倍返回定金十万元。就在陈女士为打赢官司而高兴时,中介公司却起诉她,要求她支付12500元的中介服务费。交易并未成,却赔五千元“中介公司要告我,要我支付中介费。可他们的服务并不好,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成,我不叫他们赔就已经很好了,却反而把我告上了法庭,真是太过分了!”
让陈女士生气的是,中介公司要求她支付中介服务费,依据居然是合同上找出的条款(条款规定:不管谁违约,收受违约金的一方都要支付中介服务费,费用按定金的25%计算)。“我真的想不出我什么地方违约了?现在房子没买成,却要付12500元的中介费。”陈女士说,虽然违约金是追回来了,但除掉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等,不赚反亏。再打官司是吃不消了,精力不够,她只好与中介公司协商解决。
最后,陈女士付了五千元中介费。陈女士的“官司”绝不仅仅是个案。仅今年五月份,杭州市消协接到的二手房交易投诉案例就比平时翻了两三番。
投诉量激增的原因与国家七部委新出台的一些规定有关,比如从六月一日起房子在买入两年内出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等。这些规定直接影响了交易双方的心理,又演化成为交易纠纷的诱因之一。
而交易纠纷发生后,受损的往往是消费者,中介公司总能在合同中找到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条款。
消费提醒:正规中介公司,不成交不收中介费
一位资深二手房经纪人认为,正规的中介公司,不成交都不会收取服务费。即使收服务费,也不会参照“按定金的25%计算”的标准,而是参照物价局的标准分段累积收费。一般来说,20万元以下收取1%的中介费;20万元—50万元收取0.8%的中介费;50万元—80万元收取0.5%的中介费;80万元—100万元收取0.3%的中介费;100万元以上按0.1%收取中介费(以上各项标准均可上下浮动10%左右)。
参照正规收费标准,陈女士的房子即使成交,也只需支付6800元的中介服务费,难怪中介公司最后会同意陈女士支付5000元的中介费,因为这距正规收费标准不远了。
不过,这位经纪人也表示,一般来说,双方签订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就视为交易成功,因此,中介公司可以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或卖方收取服务费。85051890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对于中介公司额外附加的收费条款,更要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