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刚毕业的大学生忙着找工作、找房子,不过,承租房屋时千万要睁大眼睛,不要落入租房陷阱里。上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日前刚刚抓获了一名拿别人的房子出租、骗取租金的骗子董某。
31岁的董某,今年3月,以业务员的身份被招进了一家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有很多房屋挂牌出售信息,董某选择其中一处房屋,拿到另一家房屋中介,以自己是房主的身份去挂牌,不过,挂的是要出租。很快,董某的“房屋”租出去。董某假模假样地签了一份租赁合同,轻易得到7700元。一次成功后,董某又造了两份房东委托书,又把两处在其公司挂牌出售的房屋,悄悄出租,各得1.1万元和1800元。
直到最近,一处房屋真正的主人小陈来到位于上城某小区,发现自己的房子里居然住进一帮人,不禁惊讶万分,赶紧报警。这才揭露董某的骗局。而此刻,董某拿着骗来的钱,早已离开中介公司,住进一家宾馆吃喝玩乐,到被警方抓获时,“租金”都已被其花光。警方提醒,房客在承租房屋时,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等三证,上面是否有当地房管部门的公章;如果出租方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求租人最好要求其出示房主委托书、身份证,亲自与真正的房主联系,确认房屋的产权状态,也可找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