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金华信访部门就非典期间申春华医疗纠纷一案举行专场听证会。金华人大、政协、法律、医学专家、社区、媒体、有关政府部门代表及纠纷双方数十人参加了听证会。据悉,这是国内首次就非典医疗纠纷举行信访听证会。
申春华的家属代表首先进行陈述:2003年5月初,金华市区居民申春华因感冒前往市广福医院看病。5月10日下午5时,申春华入住市广福医院。5月12日晚,市非典防治专家组进入申春华的隔离病房进行会诊。5月20日晚10时,市非典防治专家组再次对申春华进行会诊。当晚,申春华被作为非典疑似病例转入市中心医院。5月29日,申春华在市中心医院死亡。当天,市中心医院与家属签订协议,协议中写明除可免交医疗费外,医院再向家属补助26000元。
6月2日,家属在市中心医院医务科查阅申春华病历时发现市中心医院实际上是将申春华当做非典病例治疗。因此,家属认为是市中心医院误将申春华当做非典病人治疗才导致其死亡,要求在5月29日与医院达成的协议外再给予赔偿362929.75元。
市中心医院代表就申春华治疗情况作了说明。院方代表认为,医院在申春华入院期间从未做过非典诊断,对申春华的诊断、报病、隔离处理是按当时卫生部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医院根据患者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和辅助检查诊断为重症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其诊断依据充分并与死亡诊断相符,不存在误诊问题。
市医学会代表也宣读了市、省两级医学会的鉴定结果:申春华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市卫生局、市殡葬管理所代表也先后就申春华一案协调处理经过及遗体存放处理意见作了陈述。市殡葬管理所代表说,自2003年5月29日死亡以来,申春华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市殡仪馆,时间长达2年零18天,存放费用已达10多万元。但其家属一直未到市殡仪馆办理任何手续,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16条。
经过纠纷双方两轮陈述、答辩,主持人组织听证员进行讨论,最后进行投票表决。讨论意见和表决结果为:同意市省两级医学会鉴定结果,认为申春华医疗纠纷一事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存在医疗赔偿。但鉴于申春华丈夫方某失业在家生活困难,建议在2003年5月29日与医院达成协议基础上再一次性补助困难生活费8万元。申春华亲属应在听证会后一周内对申春华遗体实施火化,遗体存放经费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解决。
申春华亲属对听证员表决结果真实性无异议,但没有就是否接受表决结果正式表态。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