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春莲向媒体通报,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更名为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这个局专门打击“不落腰包的腐败”。
吴春莲说,反渎职侵权局与反贪污贿赂局并列,是检察机关开展反腐斗争的两个拳头。
房地产相关部门昏官多
房地产开发、城市建设拆迁、土地房产交易等,有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相比贪污贿赂,这是另类“腐败”,将成打击重点。
2004年至今年5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处了此类案件205件。从发案部门来看,呈现出行业性的特点,位列三甲的为: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领域或部门(43件);林业系统(28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12件)。
与房地产业有关的渎职侵权犯罪尤为突出。比如,温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国土、房管、规划等部门,立案查办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占去年该市立案总数的53%。
重点查办三类人腐败
在官员之间,常有人说“只要钱不落腰包,损失再大也没什么了不起”。
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在搞“不落腰包的腐败”。在我国刑法中有42个罪名。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放纵走私、环境监管失职、刑讯逼供等。
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陈春玉说,去年一年,全省共查了170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历年来最多。但相比反贪污贿赂来说,查办力度还是不够。“这种腐败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吴春莲说,去年的170个案子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5亿余元,44人死亡,31人受伤,6500多亩山林被烧毁,4100余立方米被滥伐。
最高检决定,今年7月开始,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国开展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背后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将重点查办三类人的犯罪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